近日,江蘇南通海門區(qū)三星鎮(zhèn)一家丸子湯店因使用臟話作為招牌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。這種將污言穢語搬上店鋪門面的做法,不僅違背公序良俗,更觸碰了社會文明的底線,值得我們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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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8-5 16:22 上傳
據了解,該涉事店鋪開業(yè)僅一個月,其招牌上的所謂 “臟話” 源自店主的綽號,周邊人員長期以此稱呼店主,店主本人也予以認可。然而,個體間的稱呼習慣不能成為商業(yè)招牌突破文明底線的理由。門店作為面向社會公眾的經營場所,其招牌不僅是店鋪的標識,更承載著傳遞社會文明風尚的責任。?
我國《企業(yè)名稱登記管理規(guī)定》明確指出,企業(yè)名稱不得含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、妨礙社會公共秩序,以及違背公序良俗或可能產生其他不良影響的內容。顯然,使用臟話作為店名,已然構成了不良影響,違反了相關規(guī)定。這并非個例,2023 年上海一家咖啡店因店名及商品名不雅涉嫌低俗營銷,被依法處罰 3 萬元,此類案例充分表明,任何試圖以低俗博眼球的行為都將受到規(guī)范與約束。?
事件發(fā)生后,當地鎮(zhèn)政府迅速介入,于 8 月 3 日與店主溝通,店主已認識到該綽號作為招牌的不雅之處,并承諾盡快整改更換。這種積極處理的態(tài)度值得肯定,但此事背后反映出的問題更應引起警惕。?
近年來,在社交平臺傳播的大背景下,部分經營者為追求流量與關注度,在營銷策劃上劍走偏鋒。不可否認,鄉(xiāng)鎮(zhèn)店鋪的經營可以帶有市井氣息與通俗風格,但市井絕非市儈,通俗更不等于低俗。用臟話做招牌,看似能在短期內吸引眼球、制造話題,實則是在透支店鋪信譽,損害自身口碑。試想,這樣的招牌會讓多少潛在顧客望而卻步?又會給周邊居民尤其是青少年帶來怎樣的不良引導? ? 有觀點認為,店主長期被稱呼不雅綽號可能涉及霸凌,但這與將其作為店鋪招牌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。若店主認為綽號帶有侮辱性,完全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,而非將其商業(yè)化、公開化。也有網友質疑此舉是店主刻意制造噱頭,以謀求店鋪 “出名”。但必須明確的是,靠低俗手段獲得的 “聲量”,終究換不來真正的 “聲名”,更無法支撐店鋪的長久經營。?
招牌是店鋪的臉面,更是城市文明的窗口。幽默風趣的表達、富有創(chuàng)意的營銷值得鼓勵,但所有創(chuàng)新都必須堅守不違反公序良俗、不沖撞大眾情感的底線。臟話終究難登大雅之堂,更不應成為商業(yè)經營的 “招牌”。?
此次事件也為廣大經營者敲響了警鐘:任何營銷手段都不能凌駕于社會文明之上,唯有堅守誠信經營、尊重公序良俗,才能贏得消費者的認可與市場的青睞。同時,相關部門也應加強對商鋪招牌的日常監(jiān)管,及時糾正此類低俗化傾向,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(huán)境和文明向上的社會風尚。 ? (綜合:紅星評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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