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全省開展旅游購物場所集中整治至11月 麗江是重點地區(qū)】 自去年4月“省政府旅游市場秩序整治22條”和“省工商局16條”措施實施以來,云南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,但整治工作離省委、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很大差距,旅游市場問題仍然突出,旅游購物場所商業(yè)賄賂、虛假宣傳、欺詐消費者、強迫購物等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,長效監(jiān)管機制還尚未建立起來。為深入推進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,著力解決旅游購物存在的突出問題,促進云南旅游產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,從即日起至11月底,省工商局將在全省開展旅游購物場所集中整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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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5-31 10:00 上傳
此次集中整治將嚴厲打擊商業(yè)賄賂等違法行為,全面規(guī)范旅游購物場所,積極推進“消費維權服務站”進購物市場、進購物企業(yè)、進景區(qū)景點等,促進旅游產業(yè)健康發(fā)展。全省工商和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還將積極落實“一部手機游云南”,通過集中開展檢查,強化執(zhí)法辦案,強化信用監(jiān)管,強化消費維權,落實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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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5-31 10:00 上傳
集中整治以昆明、大理、麗江、西雙版納、迪慶、保山、德宏為重點地區(qū),以景區(qū)景點及周邊地區(qū)、古城古鎮(zhèn)、旅游商品一條街、公路沿線及休息區(qū)、車站碼頭及周邊地區(qū)、旅游村寨等游客和旅游商品銷售集中區(qū)域為重點區(qū)域,重點對象是重點區(qū)域內經營珠寶玉石、銀器銀飾、三七瑪卡、普洱茶等重點特色旅游商品的購物場所(購物企業(yè)、購物市場),特別是原旅游定點購物企業(yè)和各類旅游購物“景區(qū)店”“餐廳店”“文化體驗店”等。(運營/zzl05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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